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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快播:英力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12-12 16:07:03 来源:


【资料图】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中,担保对象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该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目的是为了满足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需要,降低综合资金成本,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1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文兵(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葛德生(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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