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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滚动:*ST金洲: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2-29 11:55:11 来源:


【资料图】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2-99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334,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42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变更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99,780股,反对34,8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299,780股,反对34,8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3%。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刘兆蓉律师、欧照诚律师通讯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金洲慈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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